暂住证办理
2015-06-24 14:02:04

(1)申领对象:需要在本市居住30日以上、已满16周岁的、在本市有固定合法居所的外来人员。

(2)所需材料: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;在本市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;不满49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还应提供经其现居住地街道(镇)以上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查验的婚育证明。

(3)申领程序:本人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其委托的管理组织(社区警务站)办理。符合办理条件的,于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证。《暂住证》有效期为3年,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可申请换领《无锡市居住证》。

联系电话:袁铭德 15052414822 (暂住证办理人)